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


小說家的語言

在我的認知裡,具備通達文筆的人,要完成和出版短篇小說集,應該不是什麼難事。我一直有個困惑,小說家如何把人物之間的對話,寫得恰如其分,符合人物的性格,最好又能躍然紙上,彷彿那些人物的五感神經,始終就是看著你指揮棒走出來的。
這原理很簡單,做起來卻相當困難。例如,我要描寫人物出庭受審的場景,但我不是法律界人士,不熟悉檢察官或法官的語言,缺少旁聽經驗和觀察,卻想建構重現這樣的情節,這無疑是給自己挖坑。所以,如果我執意而為,硬要為景(逞能)而文,必然出現破綻,最終惹來各方訕笑。不過,小說既然是虛構編造的故事,小說家就有迴旋的空間。直言之,作家避開描寫檢察官問訊的過程,而是以法律運作的語言,把它轉化到小說人物和心理狀態上。依我閱讀的經驗,我在杜思妥也夫斯基《罪與罰》裡發現到這種方法(注:我於20111215日讀到第二部)。在這部小說中,主角拉斯柯尼科夫的內心獨白特別冗長,我算了一下,將近一萬字左右。我想,若不是意志堅定的讀者,恐怕早就扔湯匙作罷了!
姑且不提,作者是否為了增加稿費,刻意拉長人物之間的對話,就描寫犯罪者的掙扎或惶恐,或許就是需要這樣的篇幅才能達到效果,才能讓深埋的恐懼破片逐層出土。現在,我正面臨這樣的問題:如何將小說人物的對話和心理,寫得維妙維肖;此外,還得努力學習法律思惟的敘述,點綴那麼一點幽默與機鋒。當然,最重要的是,那些反映價值觀的生活語言了。我相信,每個頂尖的小說家早就練成這種功夫了,讓小說中的人物始終生活在我們的面前。(2020723日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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