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8日 星期日

封筆之前

對每個作家而言,當其筆意陷入停滯、思想感情與古井同樣乾涸的時候,這樣的問題就會擺在他面前,向他發問:你為什麼要寫作?最近,這個問題經常在我的心頭縈繞,儘管我的寫作狀況還算順利,幸運地尚未面臨困絕的境地。確切地說,我內心很想回答這個追問,因為這樣一來,我就可以不戴上面具坦誠面對自己。不過,我若以這個角度來揣摩和推斷其他作家寫作的諸種意圖,很可能就要跌入妄想的危險了。所以,我只能以自身為例,不想也不可越界誇誇其談。


我始終認為,寫作這種行為既有宗教性的懺悔(Confession)涵義,又可引伸為告解、自白的意思。在你活著的時候,總有許多事情想表達出來,這當然包括複雜的思想和細微的感情,都必須藉由寫作這個方法和盤托出,直到積壓的文思完全解放為止。僅止是經歷這樣的過程,即令自己感到至上愉悅了。我這麼說,絕非自視清高之談,而是出自受惠者的體驗。換言之,哪天鴻運降臨,我的書籍突然變得暢銷長紅,我不但不予抵抗還要熱烈擁抱呢。但話說回來,這些都是不可預期的效應,與其每日引頸期盼版稅進賬,豐富存款簿冊,不如隨它而去。我想,還有比這些變動的數字更重要的探問,如果活著是為了講述,那麼你是否已經完成終生的敘述了?就這意義來說,義大利作家普里莫.萊維說得精妙:「假如作家最終不可避免地開始自我抄襲,不論是暫時性的抑或永久的,封筆才更為莊嚴。」我贊同普里莫.萊維說法,卻又止不住偷天換日的念頭,因為我想置換這個詞意,把它改為「作家在封筆之前,應該把未盡的長話徹底說完,否則自己死後,也得不到安寧」。但願我沒有言過其實,這終究是作家無從迴避的問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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