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構自己的「歷史之場」:皮埃爾.諾拉
許多沒有關注《澎湃新聞》上的專文與書評,日前,讀到《記憶之場》中文全譯本主編助理宋逸煒的悼文:〈紀念皮埃爾.諾拉:一封没有發出的郵件〉,才知道1931年出生的法國歷史學家皮埃爾.諾拉於2025年6月3日辭世,我作為《記憶之場》的中譯本讀者,對於這個訃聞及其主編的著述仍然有思想方面的觸動。
2015年8月,我在台北購得《記憶之場:法國國民意識的文化社會史》(南京大學出版社)一選譯本,心情為之大好。不過,因於各種因素,我雖然保持陸陸續續的閱讀,直到次年3月14日下午4點20分,才將這部51萬字大部頭讀畢。坦白說,對於全書的內容,雖然我已忘卻大半,但我感覺這法式史學的論述之火仍在閃躍,算是該叢書主編者贈與讀者的友善信號。
今年一月初,我得知南京大學出版社,擬以15卷(中譯本)形式還原這套煌煌巨著,而且第1卷第2卷已出版,自然立刻向書店訂購。或許,訂購者非常踴躍或配書供給吃緊,到了四月份我才收到訂書。從這個時候開始,我對於《記憶之場》的閱讀正式往前邁進了一步。
接下來,談我如何閱讀《記憶之場》的動機與目的。
記憶之場(lieu de memoire)是皮埃爾.諾拉所發明的概念,在他看來,這個概念「既簡單又含糊,即是自然的又是人為的,既是最易感知的直接經驗中的對象,又是最為抽象的創作;換言之,它們包含物質、象徵和功能這三種意義。他進一步說,「記憶之場」是看待和書寫歷史的一種新方式;我們不能將記憶與歷史完全對立起來,二者之間存在連續性。歷史結束之處,即記憶開始之時。記憶是書寫歷史的一種方式,此觀念確實可以被應用於所有國家;但是,每個國家處理自己過去的集體記憶的方式各不相同。「記憶之場」曾是法國人理解自己歷史的一種特定方式;但是,所有國家、每個國家,特別是中國學者,如果打算這樣做的話,都必須追問自己與過去的關係,從而定義什麼是屬於他們的「記憶之場」。
在這裡,皮埃爾.諾拉點出了一個重點:每個論述者(無論他代表官方政治意識形態或基於個人立場,他們要闡釋和傳播「歷史之場」這個概念之前,就必須追問和定義何謂自身的「歷史之場」?那麼這就涉及了一個問題:不同群體基於自身(需求)的歷史記憶和立場,自然會採用不同的表述方式,若是急統狂飆派人士,他們對歷史之場的解釋就會是按照他們的意圖來劃定界線,而且政治修辭越是精緻高段就越能發揮影響力,所有無力抵抗反駁的讀者群眾,自然就要收歸他們所有。所以,我閱讀《記憶之場》的動機很簡單,在於多了解一種歷史論述的方法與內在邏輯,將之視為一種理性工具,而不會不加甄別照單全收。也就是說,藉由《記憶之場》中的思想資源與刺激,轉換成另一種論述的技藝,並從切實深刻的閱讀感悟中,完成對自身「歷史之場」(歷史觀)的建構。僅只這樣清醒而獨立的閱歷,就是一種明心見性的飛躍了。(2025年6月11日)
標籤: 隨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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