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

向紙張致敬的年代(6

進入1946-1948年期間,占領軍在日本逐步推動民主體制,但對於新聞報刊和言論管控,仍然沒有出於托管政府的慷慨而放寬尺度。1950年,美國對日本頒布了《新聞出版準則》(Press Code),形同一道形式善意但實質控制的準則,儘管這準則沒有法源依據,代表占領軍當局的方針,但誰要是逾越了這條紅線,就得受罰懲處。具體地說,每個雜誌發行之前,必須提示校樣送交審查。就內容方面而言,當然不得批占領軍的各種作為,含沙射影似的或社會重大新聞的報導也不行。例如,像政府所配給的砂糖裡有跳蚤等等都要迴避。二戰前,日本軍部的做法是,以○○ⅩⅩ方式標示,美國占領軍的審查部門則更為強悍,那段文字必須全部刪除,對於作者這等於重新撰寫,而且在事前審核的把關下,所有陽奉陰違的想法,絕不可能鬼偷渡成功的。

對於這種不平等限縮言論自由的做法,日本出版界和新聞人自然憤憤不平。在他們看來,執行這項惡劣準則的是,出身夏威夷的第二代日裔美國人,因為他們並不了解日語詞彙中的微妙之處,有時連主詞和受詞都不懂。以前,日本軍部的審查官員態度嚴厲,但是畢竟同為日本人,各種瞹眛婉轉的語法表現,他們彼此都能心領意通,也就是說,被檢閱的一方,尚能表達自己的理想和堅持。不過,這種在日語傳統下所擅長的特色,在支配者的眼裡,則是全無用武之地,被悍然地排除在公眾的視野之外。以日本小說常見的用語為例,日本作家習慣用「在○○町,○○村」來呈現某個地名。可這樣一來,美軍的審查官就會要求,「必須清楚寫明地點」,干涉到如此細微的地步,無不令日本人悲憤。

在這種特殊氛圍的狀況下,卻吊詭地助長了查禁的風潮,而且這樣的自我查禁,是由日本警察率先執行的。例如,美國作家諾曼.梅勒的小說《裸者與死者》,以及《紅與黑》、《自由》色情雜誌等,都遭到了查禁的命運。在日本警方看來,雖然他們不能使出《出版法》這個武器,卻能用《刑法》中「違反善良風俗暨散布猥褻書刊」的罪名來懲罰違反者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這是一記落在書刊雜誌頭上的轟雷,讓他們不得不面對內部尖銳勞資糾紛的同時,無疑陷入腹背受敵的境地。所謂的勞資糾紛,包括工會要參與出版社的經營方針,以及編輯與資方(出版社),在薪資調幅方面的對立。但更令出版社頭疼的是,占領軍甚至以各種或明或暗的方式介入,使得這樣的紛爭愈加複雜難以解決,最後弄到勞資雙方不歡而散。


就新聞媒體方面而言,有《讀賣新聞》的勞資糾紛,在雜誌方面,則是中央公論社,兩者幾乎鬧得沸沸揚揚。例如,在由美國主導的「獵紅.肅清共黨分子」的大旗下,原本只是出版社內部的紛爭,亦即美軍認為社長有共黨嫌疑而以強制解職,資方高層希望工會提出抗告的要求,卻遭到了工會方面的拒絕,這讓嚴峻的情況每況愈下,有許多高階幹部因而請辭。最有名的事例,即出版過大型文學小說全集的改造社了。在改造社內部裡,編輯部和工會以及經營團體向來是冰火不容的。偏偏GHQ這時又介入干涉,向資方要求解雇編輯部的左翼份子……。回溯當時的背景,正值朝鮮戰爭前後,也是美國大力掃除赤色分子的政治運動的高峰。簡明地說,所有加入日本共產黨的高層幹部全部被解除職務,而這股掃共風潮還撲向了教育界和財經界,出版界只是這政治狂浪的最一波而已。在山崎豐子的長篇小說《不毛之地》中,就有詳細而深刻的描寫,為這段歷史面貌增添完整的輪廓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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